(三)多數暴力、權力劃分、權力腐化的相關問題:
1. 多數暴力問題:記得中間階級是以過半數人且擁有過半數的財產而成,那麼當今天出現幾種狀況例如中間階級施政不當,不確實,不合時宜,不利於國家時,那有誰能制衡住他們呢?我們可以知道哲君要是做得不好,制衡哲君的就是全民,那中間階級呢?他們擁有一切的絕對優勢,難道讓他們執政的危險度會較哲君為低嗎?舉個例子,當今天我身為中間階級,發生了一件事是我必須要損害最高或最低階級的人才能圖利我自己的話,是不是很理所當然的我可以無所畏懼的去進行損害?甚至我可以用利益分贓的方式聯合另一個階級來達成我的目的,再加上第二題所言,如果今天中間階級很順利的成為被一人領導的多數,那這樣的問題會因為人的私利及慾望無限而更加嚴重,那請問如何解決權力壟斷的多數暴力問題? (郭兆洋)
因為我們定義中間階級是擁有最多數財產的最多數人,因此當他們進行決策時會給人多數暴力的聯想。
然而這狀況是不會發生的。首先,根據我們前面回答過的,中間階級執政的人(不論是大群體或是少數人)會因為社會制衡的力量而選擇制訂對群體最有利的政策,進而得到大多數人的支持產生高效率的執行。因此我們也可以說,社會制衡的力量是中間階級不可能演變成所謂「被一人領到的多數」的原因,我們可以合理推斷,在一原本權力均分的團體之中一但有人想要脫離團體尋求更好的發展,一定會被身邊的相較平庸之輩阻止,這就是制衡的力量。
2. (1)如何斷定中間階層都是為了追求最大價值的公共利益而提出意見,而不是以自身的利益為出發點?又如何判定各自不會成群結黨,以不理性的暴力手段打垮敵方? (2)中間階層將權力畫分為多數,意指中間階層每個人的權力都會變小,請問 會不會如同多黨制,大家的意見基礎都是薄弱的?(王靜瑩)
綜合以上,第一個小問題在之前的篇章已經回答過,不論追求之價值為何,他們一定必須取得最大多數人的認同以穩固自己的政權並尋求實行的支持,大多數人的利益對自己而言就是最好的利益;關於如何判定不會成群結黨,我們可以根據亞里斯多德所言,他認為中庸之德的中間階層不會有黨派分歧的問題(詳見原典)。我們雖然不明白你所指的敵方是誰,但仍然根據您指出的「不理性的暴力手段」稍作解釋,中間階級傾向穩定,不輕易使用暴力手段也不會輕易搞革命以尋求任何事情的解決。
3. 中間階層會不會以多數暴力強迫上層階級負擔不合理的財稅,上層階級真的會如此慷慨地交出財富,乖乖地自動服從中間階層的統治,只為了追求社會至善的美好?我們認為透過財富重新分配能使大多數人維持中間階層,對於您提出不合理賦稅政策,我們想出如今許多國家採用的累進稅率制度,此制度不是齊頭式平等,而採實質平等,我們認為符合正義解實際可行,在孩還有社會福利政策,透過稅收重新分配照顧所有人,在現實世界亦不少例子,亦為可行之政策,不是不合裡的賦稅。多數暴力我們認為不可能避免,就算在哲君統治抑是,一個政策不可能符合"所有人"利益和需求,但我們認為亞里斯多德的中間階層能擬定出符合最大多數人利益的政策,中庸是一原因,追求至善(第二組之論證)亦是一原因。
4. 中間階層被定義為會考量集體利益,窮、富皆考慮到,那中間階層真能了解窮、富的狀況嗎?既然多數人會保障大家利益,以人性來看,極可能會照成類似共產國家的出現,沒有誘因所有人皆不做事即可得到利益,國家不就積弱不振?由於亞里斯多德強調擁有私有財產,只要私有財產是必然的前提就不會有共產制度產生的可能。因此,個人雖保留私人財產,但要在擁有者的利益下共同使用,這樣也才符合公道的原則。因為所謂公道是指「提昇社群成員的共同利益」(Aristotle,1980:79)。
5. 當所有財富和權力全部集中在特定的多數人裡,要怎麼確信這些中間階層的統治者也如同哲君一樣,追求至善、熱愛真理、節制又不貪財? (邱筠文) 人總希望在單純的活動之外還能獲得其他東西(Aristotle,1980:193-194)。所以從事戰爭是為了和平,需要財產是為了從事政治活 康經彪:亞理斯多德的財產思想對其政體劃分的影響以達至善。因此,德性的實踐是有賴於財產來實踐的。實踐的過程,就是使用財產的慷慨(liberality)-如躬行慈善,濟助朋友,以獲得最大的快樂(B.2, C.5,50)。所以他並不贊成柏拉圖的共產制度(Communism),因為沒有私人財產就無法發揮慷慨美德獲得快樂。
6. 你們絕德哲君統治有可能腐化且壟斷國家的資源,但難道中間階層執政就不會發生這種問題嗎?還是說你們覺得因為中間階層是財產及人口的大多數,所以當大多數人的利益被滿足時,其他少數人的利益就能被忽略嗎?(王俊翔)
至善的城邦做任何決定能以全體利益為考量,但人難道可以皆無私心為全體付出?中間階層所提出至善的城邦是假設中間階層能追求共同更好的生活,朝更好的目標,那他們是真心為集體利益付出?還是其實是為自身利益為原則,集體利益是附屬?(張毓哲)
人是自私的,當一群特定的人集中整個社會的權力和財富,難道他們不會一起「濫用」嗎?
中間階層是行政部門有權力去執行國家的事務,那誰有資格且能夠來監督他們行政?不太可能透過中間階層互相監督吧?因為如果是這樣的話,就算他們濫用整個統治權,其他階層的人產生異議也起不了作用。(邱筠文)
此問題我想我們應該先回到中間階層組成的先決要素,在亞里斯多德<政治學>當中所言:「所有共同體都是為著某種善所建立的。」當一個群體有著共同良善的意識時,他們便會集結成一組織,倘若今日良善意志崩壞而轉變成腐化及霸權,那這組織便會瓦解。
再者,亞里斯多德之所以會認為中間階層執政較好的原因是在於信任中間階層”中庸”的人民特性,而我們認為要維持一個穩固中庸的階層就是要以良善為出發點,顧及整個城邦人民的事物而非自私其利。
此外,中間階層執政,就算有代表執政,代表的政策能不能背離大多數人的利益,否則將無法得到支持,我們可以藉此推測中間階層會因制衡力量產生互相監督的機制,不會有腐化壟斷的問題。
(四)其他
很多人說哲君的產生困難無比,可是中間階級又要怎麼去定義呢?真的會有這麼剛好的狀況多數人剛好就是財產的多數嗎?如果不是的話,要怎麼去取出呢?以財產為基準,去挑選人,貨是以人為基準,去挑選財產數呢?那麼又應該各去取出多少百分比的人呢?(郭兆洋)
從亞里斯多德認為國家公民團體可被分為三階級,即大富、大貧、中庸的中階階層,所以中間階層是去到大貧、大富所剩下的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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