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美國的民主
多數暴政是多數人的意見,不論對國家的發展有無益處,不受阻礙地上升成為國家意志,使民主政體空具名義,實際變為由多數人掌控的專制政體。
多數暴政在美國形成的原因如下:
1、民主政府的本質決定了多數對政府的統治是絕對的。
2、美國大部分州的憲法設法人為地加強了多數的這種天然力量。
3、在實際的政權機構中,美國人規定立法機構的成員由人民直接任命,並將他們的任期定得甚短,而且他們是從同樣的一些階級中選出,並用同樣的方法任命為兩院的議員的,這使立法機構最受多數意志的左右。
4、立法者在使行政權的代表們完全屈從立法機構的任性的同時,也把民主政府的本性容許行政權的代表們可以行使的少許權力拿走了,立法者甚至使司法人員的生活都依存於立法機構,因為立法機構把每年規定法官薪金的許可權交給了它的代表。所以行政權的代表們既喪失了穩定性,也喪失了獨立性。
5、輿論思想的支持:
A在人的智能上應用平等理論,認為許多人聯合起來總比一個人的才智大。
B由最初的移民帶到美國來的多數以為自己有權管理社會的觀念。
C多數人的利益應當優先於少數人的利益的原則。但是,美國是由一些彼此完全平等的人所開發建立的,所以那裏的不同居民之間在利益上還沒有自然形成的長期對立。各黨派都情願承認多數的權利,因為它們都希望有朝一日控制多數的權利而為自己謀利。
多數暴政對美國的立法與行政體系、公務人員自身自由、民眾思想及國民性甚至最終對共和政體都有負面影響。
但美國當時的多數只知道自己的自然力量,還未掌握擴大這個力量範圍的技巧,在此情況下,減除多數暴政的方法有以下幾種:
1、可以通過法學家的力量規約大眾的非理智激情,因為:
對法律做過特別研究的人,從工作中養成了按部就班的習慣,喜歡講究規範,對觀念之間的有規律聯繫有一種本能的愛好。這一切,自然使他們特別反對革命精神和民主的輕率激情。
法學家在研究法律當中獲得的專門知識,使他們在社會中獨辟一個行業,在知識界中形成一個特權階級。他們經常在公民中間充當仲裁人;而把訴訟人的盲目激情引向正軌的習慣,又使他們對人民群眾的判斷產生一種蔑視感。
法學家一方面因其愛好而自然傾向貴族和君主,另一方面又因其利益而自然傾向人民。因此,法學家雖然也喜歡民主政府,但沒有民主的偏好,沒有承襲民主的弱點。
2、利用陪審制度使法學家力量切實發揮作用
陪審制度,能使法官的一部分思維習慣進入所有公民的頭腦。而這種思維習慣,正是人民為使自己自由而要養成的習慣。這種制度還教導所有的階級要尊重判決的事實,養成權利觀念。
這種制度教導人們要做事公道。每個人在陪審鄰人的時候,總會想到也會輪到鄰人陪審他。
陪審制度教導每個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陪審制度賦予每個公民以一種主政的地位,使人人感到自己對社會負有責任和參加了自己的政府。陪審制度以迫使人們去做與己無關的其他事情的辦法去克服個人的自私自利。
陪審制度對於判決的形成和人的知識的提高有重大貢獻。每個陪審員在這裏運用自己的權利,經常同上層階級的最有教養和最有知識的人士接觸,學習運用法律的技術,並依靠律師的幫助、法官的指點、甚至兩造的責問,而使自己精通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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