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5日 星期三

《論美國的民主》(02114232)


1.何謂「多數暴政」(Tyranny of the Majority)?如何形成?如何造成民主國的什麼深遠戕害?
民主政府的本質,在於多數對政府的統治是絕對的,因為在民主制度下,誰也對抗不了多數。」多數暴政乃是因在民主制度下,執行及決策的權力往往掌握在多數人的手上,而透過多數決所做出的決定符合社會上多數人的期望,所以難以被推翻,因此造成少數被忽略,甚至是受到社會的譴責、被孤立或遺棄等情況發生,是民主制度下所產生的另一種獨裁。
首先,造成多數聯合的原因往往是因為人們認為當多數人聯合起來時,其力量及能力必定在只有一人時之上,並且認為在這樣的情況下所做出的決定因為是基於社會上多數人的認同和決議而較不易招致反對或撻伐的聲浪。再來,多數暴政的形成同時也是因為人們怯於和大多數人不一樣時所可能遭受到的異樣眼光,因為擔心可能受到排擠和譴責因此選擇沉默抑或是屈服,同時也會因為擔心輿論的壓力而選擇讓步,如同文章裡所說,人們有巴結大多數的思想,如此多數暴政因而形成。

多數暴政對民主國所造成的深遠戕害在於:
1. 多數的無限權威:多數的無限權威可能產生專斷、獨裁,因此忽略了其他少數的聲音和想法,使國家的政策趨向單一的方向,並且只為多數人的利益進行考量,而也因為是社會中的大多數,因此許多決定就算只注重某一個單一面向,也會因為輕易的為大眾所接受進而成為習慣,這樣的習慣倘若經年累月下來可能會對自由造成一定程度的傷害、禁錮了人民的心志,即這樣的無限權威使少數被排擠、使人們的思想被影響。
2. 不穩定性:因為在民主制度下,立法機構的成員是由人民選舉產生,並且將其任期定得甚短,而立法與行政是環環相扣的,立法機構的組成若非一穩定結構,那麼將會連帶影響到政策的執行,在這種情形下,將會造成政府的不穩定。
「一個民主政府之所以垮台,幾乎總是由於濫用人力和物力。無政府狀態總是來因於暴政或管理不當,而不是由於政府無能」,這樣的無限權威和政府的不穩定性可能會進而造成社會的動盪,多數暴政對一個國家所產生的影響便在於此。

2.按托克威爾(Alex de Tocqueville)的觀察,19世紀30年代的美國如何削弱多數暴正對北美初生民主的傷害?
就托克威爾認為,能夠削弱多數暴政對美國民主傷害的方法便是利用法學家的本性和精神來對這樣的多數暴政形成一種制衡作用,因為法學家從工作中養成了按部就班,講究規範和規律的習慣,因此即便法學家重視自由,也會將法制、制度置於自由之上,不會使激情凌駕於秩序之上,同時因為其利益考量的關係法學家也會自然的傾向人民,而人民也會因此而相信法學家,「法學家雖然也喜歡民主政府,但沒有民主的偏好,沒有承襲民主的弱點」,因此法學家處於一個類似於緩衝、調和的位置上,使"多數"不致於太過於躁進而產生傷害。
除了透過法學家外,托克威爾也認為透過陪審制度可以教導人民對行為負起責任,並培養人們以公正的角度看待事情的能力,且可以藉由擔任陪審團的機會與具有較高知識的學者、專家學習提升個人知識水平,也可從中影響其思考和習慣,「作為使人民實施統治的最有力守隊的陪審制度,也是使人民學習統治的最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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