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5日 星期三

< 論美國的民主 > (02114258)


1. 何謂「多數暴政」(Tyranny of the Majority)?如何形成?如何造成民主國的什麼深遠戕害?

在民主國家中透過所謂的民主程序,可能是人民直接選舉,也可能是代議政治,就是經由一系列的選舉行為選出一個可以代表大多數人民意見的人。他背後代表的是大多數人的意見和利益,在民主國家中可能從國家元首、立法者、行政機關人員、警察、陪審團都是從多數中選出甚至是多數指派的,多數人的權利和意見通常都被視為全體的意見和利益,因為民主國中多數人被視為幾近於全體,也因為這樣少數人完全被漠視,就形成所謂的「多數暴政」。

理論上,大家都知道亂丟垃圾是不對的。一開始,有一個人亂丟垃圾社會大眾會用輿論斥責他的不道德行為,之後有一群人亂丟垃圾,社會的大眾還是會用輿論譴責他,那如果現在換過來,變成是社會大眾大家都亂丟垃圾,請問少數人敢譴責他們嗎?即使大家都知道亂丟垃圾是一個不道德的行為。這就是多數形成的專制權威。這就是在民主國家中最可怕的地方,發生在社會上不公義的事,社會大眾會用輿論撻伐他,這是多數人集合起來壓制不公義的力量,這也許是好的,可是如果社會大眾本身就是在從事不公義的事,那麼即使少數人是對的譴責了社會大眾,社會大眾反而會用他自以為是的輿論回頭抨擊少數人。這樣下來久而久之,整個社會只容得下社會大眾的聲音。

2.    按托克威爾(Alex de Tocqueville)的觀察,十九世紀三〇年代的美國如何削弱多數暴政對北美初生民主的傷害?

美國沒有貴族階級,但是唯有一個身分最適合代表這個階級,那就是法學家。我們通常把保守直接聯想到貴族階級,在美國的法學家也有這樣的特色,當美國人民沉浸在民主自由裡揮灑熱情時,法學家就會適時的出現使他們溫合安定下來。法學家代表的就是法律固有的公權地位,儘管民主留給人民無限的自由空間,最後的底線還是有法律。「法學家,從利益和出身上來說,屬於人民;而從習慣和愛好上來說,又屬於貴族。法學家是人民和貴族的天然鎖鍊。」人民代表民主自由,貴族則代表規定保守,法學家在中間不斷的調合,也因為有法學家才能夠適度的削弱民主的濫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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