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5日 星期三

《論美國的民主》提問回答(02114257)

  • 1. 何謂「多數暴政」(Tyranny of the Majority)?如何形成?如何造成民主國的什麼深遠戕害?


  暴政(Tyranny)一詞亦有獨裁之意,發生在共和民主制國家基本上來自兩個原因。

  其一,制度的:要知道為何多數暴政可以產生,首先發現民主共和制度如何給予了人民絕對而唯一的權力。「在所有的政權機構中,立法機構最受多數意志的左右。美國人規定立法機構的成員由人民.直.接任命,並將他們的任期定得.甚.短,使他們不僅服從選民的長遠觀點,而且服從選民的臨時動議。」(《民主在美國》,上卷七章)。
  可以簡單歸納出當時美國的政府運作是如此:人民指揮議員(立法),立法機關指揮行政。而三者之間的權力關係是堅固而難以反饋的,因為制度和憲法的規定上就是想讓人民有絕對的權力,而不至遭到立法與行政機關的背叛。但是做決定的人再多,最終決定仍只有一個,因此產生了人民自己壓迫自己這樣的鬧劇。

  其二,自然的:在傳統「統治者─被統治者」的關係中,統治者佔少數,雖然佔多數的被統治者往往保持沉默、接受統治,但如果統治者的偏差過於離譜,群眾團結的良知、力量,依然能夠推翻舊君主,成立新政權,意即是,人民乃是國家統治的最終防線,而今民主共和制度將主權歸還於民,使得「最終的防線」自身成為統治者,於是再沒有另一個族群可以跟與之抗衡、阻止,此是民主制度對民主國最深遠的戕害。
  再者,統治者必須時常面臨抉擇的難題,此時資源只能做一種分配,於是人民將以大多數人的意見為主,如同作業截稿時間與地餐關門時間都剩餘十分鐘時,基於身體最大損害的考量,必然促使人傾向優先攝取熱量。且人民自身成為決策的一份子,便會相信自己的決定是正確的,進而對持反對意見者產生敵意、進行壓迫,而不若少數統治者時代,大家雖然意見雜亂不同,但矛頭針對的不是自己,要去接納多元意見也非難事。
  這種少數服從多數的效應不斷連鎖發生,最後擴散至全國,導致了雖然主權在民,但是卻只有一種聲音的弔詭現象。

  • 2. 按托克威爾(Alex de Tocqueville)的觀察,十九世紀三年代的美國如何削弱多數暴政對北美初生民主的傷害?


  很有趣的,生活在美國政治思想疆界內的人們(至少臺灣如此)都會認為民主是政體的最終型態,因為長久以來被獨裁者、君主、資本家、地主所獨占的權力,終於回到遭到壓迫、剝削的廣大勞動人民手中,看來應該是件普天同慶的樂事,不過實際看來並沒有這麼美好,於是托克威爾在觀察美國的政治運作後得出一個我們意料之外的結論:民主得倒退一步,我們需要貴族。

  「這一點很值得注意。假如將來有一天類似美國這樣的民主共和制度在某一個國家建立起來,而這個國家原先有過一個獨夫統治的政權,並根據習慣法和成文法實行過行政集權,那麼,我敢說在這個新建的共和國裡,其專橫之令人難忍將超過在歐洲的任何君主國家。要到亞洲,才會找到能與這種專橫倫比的某些事實。」(《民主在美國》,上卷八章)

  民初的中國就近似上述的專橫,改制後的縣政府仍然照著過去的縣衙門制度辦事,只不過是換了名稱。初獲大權的人民就好像一個沒學過汽車的孩童坐上駕駛座一般,因此人民既無法很完善地控制國家運作,卻又沒有人可以阻止人民行使權力,民主成了一種可怕的失控。

  但是利用這個失控所產生的空檔,行政系統的複雜使得人民的多數暴政尚未能夠滲透此處──這是最後一處反攻的基地,真正的公益和公道要從此處誕生、栽植。托克威爾所說的貴族指的不是擁有財產的資本家,亦非平白自上一代繼承的貴族,他所指的是擁有貴族氣息的階級:法學家。

  「我在走訪一些美國人和研究美國法律之後,發現美國人賦予法學家的權威和任其對政府施加的影響,是美國今天防止民主偏離正軌的最堅強壁壘。在我看來,這個效果來自一個一般原因,而研究這個原因則很有好處,因為它在別處可能再現。」(《民主在美國》,上卷八章)

  敘述法學家屬性的段落冗繁,在此不加引述,簡單而言,法學家常與權貴結合,成為他們最堅強的夥伴、貴族階級的一份子;倘若權貴不屑於法學家的幫助,則法學家將運用他們的知識、社會地位變為權貴們最可怕難纏的敵人。

  法學家在社會中象徵著「秩序、規範、傳統、良知」,這使得他們容易贏得民眾的信心,成為意見權威或是裁斷的量尺,因此他們雖然沒有物質上的權力,卻在人民的精神上有著高超的地位,有時甚至迫使權威與他們合作。法學家不論在何等社會,始終扮演著階級的中間者、道德傳統堅貞的守護人,他們既是擁有貴族氣質的人,卻也不會真正成為貴族,作為人民的引導,這是再適合不過了,但這並非指使法學家成為人民的領導,而是,使每個人都可以擁有法學家的精神,使其他價值精神,與內心的私利抗衡。

  撇開掌握資源者能夠對政府的影響(威脅利誘),在民主共和的社會中人民不會接受貴族這種階級的存在,但是「法律」在社會中是非常具有影響力的,因此在多數暴政的體制中,我們不能寄望哪個族群來消滅人民的權力,因為這是不該、也不可能的,所以拯救美國的多數暴政,得從人民的內心下手,使人民的良知替代他們的私利之心──「陪審制度賦予每個公民以一種主政的地位,使人人感到自己對社會負有責任和參加了自己的政府。陪審制度以迫使人們去做與己無關的其他事情的辦法去克服個人的自私自利,而這種自私自利則是社會的積垢。」(《民主在美國》,上卷八章)

  陪審制度很出乎我意料的──竟是一種「無知之幕」的實踐方法,它將原本距離人民很遙遠的「審判」帶入每個人心中,使得他們必須學習如何公正地思考,他們不止是審判一個罪犯、一個案件,同時也在審判未來的自己,使他們更加謹慎小心,不敢有任何怠慢。透過陪審制度的栽培,這種公益、道德的精神就像蒲公英的種子般在社會中散播出去。

  以上是托克威爾對於美國政體的觀察和想法,最後我想談談現實的狀況。

  實際上,這些鎖鏈般的關係,最初都要仰賴於「人民積極地參與政治」,倘若人民在選舉立委時就不抱有熱切的欲望,那麼從立法委員那環開始斷裂,立法、行政都將自成一個貴族階級,雖然不是永久的,但只要適切地經營形象、以行政的細節來敷衍民眾,實質的權力仍舊掌握在他們的手中,而政客與資本家兩大陣營結合在一起,對於社會的殘害與剝削,必是銳不可擋。

  美國當時的政治之所以可以有這麼高度的發展,我想與經濟發展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自由主義及殖民地解放使得美國成為一個沒有階級、經濟快速發展的國家,而沒有經濟壓力的人們才可能真心去關心政治,如同許多人會指責學生不務正業,一天到晚干涉政治社會問題,這也是因為學生沒有立即的生存壓力、受過教育,因而自私的力量也不這麼強,要求一個三餐難以溫飽的苦力去關心政治,實在是太過於不切實際了。

  如實所見,臺灣是初生的民主國家,但卻沒有陪審制度,經濟飛快成長的那段時間,人民普遍沒有受過高等教育,再加上中國傳統及戒嚴時期的思想遺留,使得臺灣人並沒有認真的參與政治,綜合以上三點,臺灣的民主之路才剛剛踏上征途而已。

關鍵字:陪審制度、無知之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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