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什麼締結社會契約會使每個人產生一種自力難以進行與完成的自我更新?為什麼從中造就出的共同體對人類幸福是不可或缺的?(11/27 18:00)
因為當人們締結社會契約時,人們即成為群體、成為社會,不同於個人。人們在締結契約前,僅為單一渺小的個體。契約締結後,人們便團結起來,結成一體,此一集合體保障締結人和其財產,人們依然享有大部分的自由。每個加盟的成員把自己投入於社會,這樣才能促成每一個人的條件平等,為使自己不成為他人的負擔,增加他人負荷,導致締約的利益效果不再,人們產生比締約前更有意志目標的獨立和進步。
人們成為共同體後,有著比單一個體時擁有更多幸福。其一,擁有更多的保障,假若有外力對單一成員有任何侵犯,將被視為對整個群體的侵犯。其二,人們因為從自由人過渡到公民的身分,自身產生變化,在行為上正義代替了直覺,道德因此產生;責任代替衝動;權力代替貪欲。人們開始思考行後果,開始新的行事原則,思維因此擴張;感情變得高尚;靈魂得到昇華。以上轉變促進了人類共同生活進步,此是一次社會化的過程,猶如人們從自然人的動物階段,進化成為文明人,這一系列的轉變造就人們幸福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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