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0日 星期三

霍布斯《利維坦》答覆(02114225)


1.甚麼是戰爭狀態?

戰爭狀態並不是所謂的戰爭,而是指一個狀態,也就是在沒有一個共同權力使大家攝服的時候,人們所處在的狀態之中。《利維坦》第十三章提到這種戰爭是每一個人對每個人的戰爭,在「資源有限,慾望無窮」的社會中,如果人們缺少了使他們信服且可以掌控他們的城邦時,人就會保有戒心開始為自己的利益不斷和別人互相猜忌懷疑甚至爭奪,在這個狀態下就會產生戰爭的狀態,它會導致人們不斷處於暴力死亡的恐懼和不安


2.戰爭狀態與戰爭是同義詞?

不是,戰爭狀態是身陷在一個狀態指沒有一個強而有力的統治階層,導致人們為了爭奪資源,而互相防備無法產生信任,它是一個包含人心、行為的一種戰爭,和我們通常說的戰爭有所不同。

而戰爭是以政治為目的或自身利益產生的武裝鬥爭。以武力為手段,來迫使一方服從另一方,他可以是階級和階級、民族和民族、國家和國家之間的鬥爭,而通常在戰爭時人民的心不一定是互相猜疑,甚至有可能是互相團結。


3.身處其中的人們如何造出利維坦? 

根據《利維坦》上面說的,在沒有權力可以使大家全都攝服的地方,人們相處時就不會有快樂存在;相反地他們還會有很大的憂傷,人們也求於活在沒有恐懼和危險的地方,所以他們將自己的權力授權給某一個人或一個由多人組成的集體,讓這個人或集體來代表他們的意志,彼此互相遵守其制度,服從其規定一起生活下去,也就形成了國家(城邦)。


4.甚麼是利維坦?

利維坦是一種人們求於安定生活而產生的一種方式,根據國家中每一個人授權,付託給他的權力與力量,通過其威懾組織大家的意志(出於利維坦十七章),人民將權力交予統治者,而統治者也必須讓人民願意服從他且信任他,在互相協調中達成雙方契約上的約定,而就慢慢形成所謂的利維坦─穩定互相信任的理想城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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