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戰爭狀態?
“在一個沒有共同權力使大家懾服的時候,人們便處在所謂的戰爭狀態之下。”因為沒有人覺得自己比不上其他人,在一個利益無法排他的情況下,大家便會想要擁有那塊利益,而此時便會出現彼此變成仇敵的狀況。有時是因為自我保全,也有可能是單純是為了自己的歡樂而導致戰爭狀態。換句話說,整個沒有和平保障時期中(也就是“在一個沒有共同權力使大家懾服的時候”這句話所描述的情形)人所共知的戰鬥意圖(人們處於戰爭狀態)。
所以,當一群人身處一個沒有公權力的情況下便很容易產生戰爭狀態,因為沒有人覺得自己比不上其他人,也不回覺得自己應該少拿利益。
而通常在這種情況下沒有是非、法律,更不會有公正:暴力和詐欺才是戰爭狀態時每個人想要擁有的。
2. 戰爭狀態與戰爭是同義詞?
戰爭狀態和戰爭絕對不是同義詞。
所謂戰爭不只是戰役、戰鬥,還包括了以戰鬥進行爭奪的意圖普遍被人相信的一段時期中,也就是說戰爭是以戰爭狀態再加上“時間”的概念所衍生的詞。也就是說,不僅戰鬥而已,在整個沒有和平保障的時期中人所共知的戰鬥意圖便是戰爭。
3. 身處其中的人們如何造出利維坦?什麼是利維坦?
利維坦的形成便是把大家所有的權力和力量托付給某一個人或一個能通過多數的意見把大家的意志化為一個意志的多人組成的集體。有兩種方式:一、指定一個人,二、一個多人組成的集體(那一個人或是那個多人組成的集體便稱為主權者),去制定一切的人格(也就是規則)而身處於這個群體的所有人都必須服從那共同權力的意志、判斷。即每個人把自己的權力交給主權者,去服從主權者。這就是利維坦。
身處戰爭狀態、甚至戰爭的人們該如何造出利維坦?
利用戰爭。很遺憾也很諷刺,要創造出一個沒有戰爭狀態的社會必須透過戰爭。去征服其他人們,再利用赦免為條件去迫使人們服從。霍布斯先生提到也可以透過大家相互達成協議去自願服從,不過在人人鬥紅眼的狀況下這種方式不太可能,因為還是回到一開始的人們沒辦法互相服從的情況。唯一的方式還是得用最原始的方式------暴力、戰鬥、掠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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