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什麼自然狀態不等於戰爭狀態?
在政府論次篇裡,所謂的政治社會便是指人們把身而就擁有的那些不受控制一直都可以享受的自然法的一切權利和利益等天生權力給予了這個政治社會,把我們個人所有的私人判決都排除了,而換來的便是生命、自由、財產的保護了。所有生活在政治社會裡的人們,有任何的糾紛問題,全都交給社會作為裁判人,而社會則會用最明確公正的態度扮演最為公正的角色,使所有人都是平等公平的,而再來用人們一起製定的法規來判決。最特別的便是政治社會一定要提供一個管道給予人們申訴。在洛克眼裡,我想,那些獨裁政權便是沒有提供這個管道,而且,在法律的制定上,也是全憑統治者的個人想法或是喜怒,這樣的獨裁政府,沒有法規、沒有申訴管道、甚至無法保護人們的生命、自由和財產,所以,這種獨裁政府裏的人們就活在自然狀態;而連一個可以把人們的權利和利益交付相信的社會都沒建立,那人們更是生活在自然狀態了。在洛克想法裡,只要缺乏了上述的三項裡的其中一項,便算是自然狀態了。
霍布斯的戰爭狀態則是指人們並不會像洛克心中的人們一樣,可以說是把人想得比較負面可怕的,戰爭狀態是指人對人就像是狼對狼一樣,政治社會的出現是伴有強大權威的強制力來管制人民,免得人們失去社會控制後的貪婪、野心、憤怒等負面的情緒。
洛克心中的社會是偏積極的,可以給於人民保障、規矩和公平公正;相反的,霍布斯的社會則是屬於消極的,出現的目的就只有用它的強制力來束縛人民,以免人們有任何負面的情緒而造成傷害。我想,對於洛克的自然狀態裡的人們可以說是比較和平的,成立社會的目的是要給於一個公平和明確的法規來保障自己;而霍布斯的戰爭狀態裡的人們本性是惡,時時充滿負面情緒,每個人都只顧得自己的益處,而不惜侵犯他人的勸利,我想這就是兩者的差別吧。
- 眾人締結契約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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