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什麼自然狀態不等於戰爭狀態?
自然狀態指的是在沒有外界干擾的情況下,人類是理性的且具有人天生的自愛與憐憫心,依照自己所認為適當的辦法,採取自己所認為的行動,不須服從任何人的意志,所做所為都是自由而且平等的,不會隨意侵害他人,沒有如同現今社會的法律會對人做處罰。
戰爭狀態指的是充滿恐懼的一種形態,為了達成心目中的理想而用盡自己的行動去侵害他人,讓自己與他人的關係充滿緊張的一段時期。
自然狀態並不等於戰爭狀態是因為在自然狀態下人雖然平等自由,但假設人是理性的,能依據適當的道德判斷做出正確的行動,而戰爭狀態是被自己的利益沖昏了頭,造成的不理性恐怖時期,極有可能做出不恰當的侵害他人行為。
(2) 眾人締結契約的目的?
眾人締結契約的目的從洛克的政府論次篇可知,「不論是哪一種情況使當初統治權屬於一人,可以肯定說,他之所以交付給某一個人,只是為了公眾的福利和安全。」因此眾人締結契約的目的就是要使人民,財產權得以保障,人身安全不會任意遭受剝奪,提升生活的品質。大家同意締結契約如同同意訂定法律規範,雖然規範人民的一些自由,但為了避免自然狀態中所產生的不理性行為,所以眾人願意以自然狀態為基礎為自由做適可而止的限制,以處罰補償等方式減少因自身的自由而侵害到他人的自由,大大降低了社會發生恐懼不安之戰爭狀態的發生。關鍵詞:理性、福利安全、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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