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向同胞說真話是為人的美德也是公民之必要德性?
向人說真話確是一種美德,不論向同胞還是外人,但是否具有必要性是值得商確的。
而就我認為,說真話並非具必要性,而且美德亦不等於是必要的。
首先,不論古今都是適者生存的社會,既然不是人人都會說真話,是否就應反思這種美德是否具必要性呢?彰顯美德固然重要,但若像蘇格拉底這樣招至殺身之禍,更應反思美德是否比生命重要。
再者,我們每個也不是蘇格拉底,不是哲學家,因此我認為普通人若然因為生存的緣由而不停作出謊言也是無可厚非的。
最後,說真話固然是美德,但我必須重申,美德與必要性是毫無關係。當然會有人像蘇格拉底般,認為捍衛這美德是必要,但對凡人來說,生命遠凌駕於道德上,對他們來說,可能說假話才是必要的。
2.
如果您準備為蘇格拉底申辯,您會向充滿敵意的同胞說什麼?
這情形下,我會有話直說。
因為向人說真話不管怎樣也是美德,那管別人的想法是如何。因此我會向那些充滿敵意的同胞說明這一點。事緣一切都是從說真話而起,但蘇格拉底的原意都是出於善意,而且在道德上亦沒有錯,在神的角度更只是傳達指意的人。
因此為他申辯我都會有話直說,若他們是明白事理的當然最好,但不明事理,不分對錯,那麼我亦只能做到這個地步,最多就是被加條罪名,但我自問問心無愧。
3.
面對不義判決,公民應否繼續服從國家法律?
法律原意是彰顯公義,保障人民利益的,可是世事總有缺陷,法律如是。
但我認為法律代表的意義不僅如此,它還代表著國家的權威,是維持國家穩定的必,要因素之一,若國家裡的公民都不守法律,怎得到自己的國民的尊重?怎麼維持國家的穩定?怎樣向別國展示自己的國力?
因此,即使不公不義,作為一個國家的公民仍須為國家負出所有,即使生命受到國家的威脅,這是作為公民的義務。國家法律所彰顯的,是為人民,亦是為了國家,但同時都是凌駕於人民。 因此面對不義,法仍是法,人民仍然須尊重國家的權威,以維持國家的尊嚴與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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