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日 星期三

關於蘇格拉底之死的提問(02114240)

1.      向同胞說真話是為人的美德也是公民之必要德性?

        我認為,向同胞說真話是美德身為公民,對社會說真話也應理所當然。真理能被普遍理解,真話卻不一定能被接受,所謂忠言逆耳,聽真話需要勇氣,說真話需要魄力,雖然說真話也許會得罪人,或者為自己招來殺身之禍,倘若人人都苟且不敢說真話,只會助長不正當的一再發生,受害者沉冤不得雪,沉默只會導致冤案無窮無盡,身為公民我們無法對社會的不正義置身事外,因為人人都可能是受害者,我們應該用說真話來壯大公民的力量,所以,說真話應為公民之必要德性。

2.    如果您準備為蘇格拉底申辯,您會向充滿敵意的同胞說什麼?

        我們一無所知,唯一知道的是--我們都無知。蘇格拉底點出了人的無知,我們應有接受並承認事實的勇氣,而今我們卻因為蘇格拉底盡了他身為公民的義務向民眾說了真話欲處死他,這難道就是雅典民主的真理嗎?這就是我們的律法要我們依從的嗎?我們順服的應是來自神的旨意,而非人因自身的愚昧無知所訂下的條文哪!而今我們竟依從這樣膚淺卻被稱為法律的文字,要處死一個盡責的公民,這不就證明了我們的無知嗎?

3.    面對不義判決,公民應否繼續服從國家法律?

        判決的不義,可能來自於人為,或者法律自身;因為法律本身而導致的不義判決,公民便不應再服從。司法的存在,是提供人民能夠對於自身所遭受的不正義,有合法合理的反抗管道,倘若人人都默認服從錯誤的法律條文所做出不具正義的判決,那麼司法便失去了存在的價值。公民不應服從造成不義判決的法律,如此才不會造成不義判決的一再發生。




關鍵詞:沉默螺旋、義務、公民不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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