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日 星期三

關於蘇格拉底之死的提問 (02114250)

1.向同胞說真話是為人的美德也是公民之必要德性?


      我認為,倘若以高道德標準檢視,向同胞(而不是只對自己信任的人或在特定情況下)說真話,原則上可以被稱為做人的美德,也是公民必要的德性,因為團體之中的秘密及明顯存在的謊言會加深團體中的不合群,造成不安全感與距離感,對於追求幸福快樂的生活無疑沒有幫助。雖然並不一定要求人人都親近且相愛、能直接了當說話,我認為若能盡可能地說實話依然對團體的和諧有幫助。例如人民多數傾向政府說實話、資訊透明,而出現所謂「陽光法案」的概念。但我的說法有以下前提及矛盾:

    什麼是真話?什麼是事實和真理?蘇格拉底透過與人不斷辯論將對方引導至一個死胡同而不得不承認自己的無知;然而在現代社會中,我們用什麼來辨認真話的樣貌?而不是陷入各說各話並互相指責的場面,由於大家都認為自己說的是真話,而終日爭吵不休。這已經不是古希臘雅典時代,我們不會、也無法因為說真話(或我們認定的真話)被處死,結果,我們反而因為據己理力爭,而導致社會上充滿各種思想及言論互相指責批判,一則以風氣多元開放為喜,一則沒有所謂真正正確之方向可言而憂。

    另外也必須討論到善意的謊言帶來的效能。真話的安全感使團體穩定、產生信賴,然而在特定時候真話卻也造成傷害。多數人會因為透明公開的資訊(真話)而感到安心,然而少數人的心理卻無法接受,其產生的影響卻是美中不足之處。說真話是以道德層面而言的美德,也是理想世界中的必要德行,卻不是現代生活中的好幫手、潤滑劑。

2.如果您準備為蘇格拉底申辯,您會向充滿敵意的同胞說什麼?
  
  「我們自詡為民主的國度,卻以民主殺害了這樣一位智者,只因他說了真話,而他說真話的動機更是源自於對國家及法律及各位同胞的愛。假若各位無法理會這點,那麼你們手中的那一票便失去了它最初的價值及意義。蘇格拉底的態度也許惹怒了諸位,然而容許我替他說句話:若你們無法學會承認自己的無知,那麼即便蘇格拉底死了,你們依然要遭殃的。這是一刀兩刃,矛盾且對立的難解的結,今日只是由蘇格拉底先死,因為你們認為他必須死才得以解套,假若就這麼讓他受這苦刑了,相對的,他日也將有你們該受的苦刑會臨到頭上來。你們將民主及法律當成迫害他的武器、挽救自己被他傷害的自尊的妙藥,你們以為不用付出代價嗎?

3.面對不義判決,公民應否繼續服從國家法律?
  
    以蘇格拉底這駭俗之死而言,蘇格拉底也許是該死去的,因為沒有別的方法。不應以現代國家的狀況設想當時古希臘的風俗,因為當時的罪並不似我們今日的定法。雅典當時的法律:凡陪審團們認定你有罪,便是有罪了。透過「法律」及「民主程序」兩樣維繫國家穩定的要素,蘇格拉底既已被如此定罪,明知冤枉,卻也不能違背,因為這關係到他深愛的國家,;再者,也不能苟活、用錯誤的方法挽救錯誤、用惡行對抗惡法,否則這樣就違背了自己的理念及事業。兩邊都不可違逆,進退兩難,只有自己一死了。

    
   然而在今天,面對不義的判決,我們還有別的做法,試思考公民不服從的概念,對既有的法制局部性地抗議,清楚針對、表達自己的心聲或正義。然而這又回歸到對不義與正義的定義與辯論。在最裡想的狀況之中,公民應該有足夠的獨立思考的能力來判斷公義或不公義,進而產生道德勇氣去對抗、悖逆、不遵從此法之指示。在當今社會中,付出性命已經不是唯一表達對國家社會之愛的方法,拒絕盲目有助於提升整體社會的公正與平衡。

   

關鍵字: 陽光法案、道德、法律、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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