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向同胞說真話是為人的美德也是公民之必要德性?
說真話是一種道德,向同胞說真話是一種美德。美德的定義是指美好的品德,優良的品質、情操和行為,是每一個人都應該培養的優點,正因為是每一個人都應該培養,所以每一個人都沒有。從小我們就被教導說話要誠實,但隨著年紀的增長,就會逐漸瞭解到,其實說真話在某些時候是沒有幫助的,對於人際關係我們有時候需要一些善意的謊言,並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真話所帶來的衝擊,有時不說真話是因為不想造成衝突,有時是為了保護自己。但如果是身為在國家行政機關工作的人,說真話就是必要的,因為你的一個決定,就會牽涉到許多人的權利問題,可能會關係到整個社會,甚至是整個國家。說真話必不必要,那就要看當事人是身在何種立場了。
2.
如果您準備為蘇格拉底申辯,您會向充滿敵意的同胞說什麼?
先知從來未曾被世俗承認是先知,正因為先知的話語太純粹,太絕對,才使世俗的人害怕。蘇格拉底是個純粹真實的人,他一向追求真理,你們卻說他「毒害青年」,我想那只是妳們的藉口吧,因為你們害怕異己,你們害怕蘇格拉底對你們提出的問題直擊你們的內心深處,蘇格拉底說過:「如果你們指望用死刑來制止大家公開譴責你們的錯誤生活方式,那你們就錯了。這種逃避方式既不可能又不可信。盡善易行的辦法不是堵住別人的嘴,而是盡力向善。」是啊,與其逃避,不如思考什麼才是正確的吧,一個社會要進步是需要反省與檢討的,如今你們打算處死這位賢者,雅典非但不會進步,蘇格拉底反將會被後世認為是堅持信仰的殉道者,而你們只會成為被眾人批判的懦夫而已。
3. 面對不義判決,公民應否繼續服從國家法律?
國家的法律是建構在人民所賜與的權力,法律本身就是為了維持公平正義(先不要論其中的爭論性)如果政府判下了不義的判決,以盧梭的社會契約論來說,政府形同毀約,那我也沒有遵守的必要性了。但如果人人都以自己主觀的看法來判斷某法律為惡法而沒必要遵守,勢必會對社會造成混亂,如果沒有急迫性的話,可以先服從然後採取其他救濟的方式去為自己申辯,如果前述的方法沒有用,才採取公民不服從比較強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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