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同胞說真話是為人的美德也是公民之必要德性?
身為“人”有時為了諸多原因不得不撒謊,或許是為了自己的人際關係,也可能是善意的謊言,而這些謊言的出發點並不壞,只是為了彼此間的和諧以及融洽,但因“公民”是能夠參與公眾事務的身分表徵,所以我想無論如何在參與這樣一項活動時,發現任何缺失或是有想表達的意見時,說真話是絕對必要的,因為這關係著社會的發展,我認為在這樣的情況下說實話才不愧對“公民”的身分和權利。2.如果你準備為蘇格拉底申辯,你會向充滿敵意的同胞說什麼?
雅典是一個文明且民主的城邦,每個公民都有在大會或公眾場合中進行演講的權利,而蘇格拉底不過是在每一段發言、想法中發現矛盾或錯誤進而指出其不合理之處,這是他身為公民應盡的義務,而事實也確是如此,我們怎麼能判處一個無罪之人有罪呢?再者,這麼做也枉費了雅典被稱作一個文明的城邦,如此,不過是一個虛名罷了。
3.面對不義判決,公民應否繼續服從國家法律?
身為公民,享有國家所給予的種種權利,所以相對的,我們也有應盡的義務,而服從國家的法律即是其中一項,即便所面對的判決是不義的,我認為也只能接受,但在接受這樣的判決以前,為自己申辯並且提出該判決的不公正處和錯誤是必須的,因為這不僅是權利,同時也是義務,因為將國家導向正確的方向、糾正錯誤是身為公民所應盡的責任。
關鍵詞:身分、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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