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日 星期二

關於蘇格拉底之死的提問(02114217)

1.向同胞說真話是為人的美德也是公民之必要德性?
  我認為向同胞說真話不一定是為人美德,也不會是公民的必要德性,因為真話往往傷人,甚至會破壞人之間的情感或信心。試想,群眾之間若存在太多猜忌、不信任,對事物的看法也僅有悲觀的想法,那這公民社會能存活多久,最終只會自我滅亡罷了。我認為說真話要看時機及場合,善意的謊言是必須存在於人類社會之中。

2.如果您準備為蘇格拉底申辯,您會像充滿敵意的同胞說什麼?
  我會說:親愛的雅典人民,你們當然可以判處蘇格拉底死刑,因為一切手續合乎法律,法律授予你們有這樣的權力,但是回歸"蘇格拉底有罪,他腐蝕年輕人的心靈,相信自己發明的神明,而不相信國家所認可的諸神。"你們又有什麼證據能證明蘇格拉底的真話是無中生有、擾亂心智謊言?如果執行這樣的判決,只是為了消除因為蘇格拉底口中的"謊言"讓你們感到的不安,亦或是為戰爭的失敗找個理由,那麼這對民主自由的雅典城邦一點幫助也沒有,只有大大的退步,因為你們正要對一位最富有公民精神之人判處死刑。

3.面對不義的判決,公民應否繼續服從國家法律?
  不應繼續服從。法律是為了要保障人民的權利不被侵犯而被制定,不義的判決顛倒了法律的本質,它不只侵害個人的權利,同時是個對全體公民的威脅,因為默許這樣的判決發生是在養虎為患,周遭不義的事件只會越來越多,整個國家還有什麼正義可言?不義遲早也會降臨在你身上。對於這樣的判決我們必須團結抗爭,無論是經由合法的申訴、訴訟,或是其他非法的行為,都是必須的,也只有這樣才有辦法制衡如此巨大的權威且使法律回歸它的本質。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