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日 星期二

關於蘇格拉底之死的提問(02114201)


1.      向同胞說真話是為人的美德也是公民之必要德性?

        在討論這個問題前,我先針對美德作出一些定義,在維基百科中有提到:美德指美好的品德,優良的品質、情操和行為,是每一個人都應該培養的優點。而符合上述資格的皆屬於美德。

在我認為向同胞說真是為人的美德也是公民的必要德性,首先,誠實是一種美好的德性,既然是美好的德性根據上述美好的德性是每一個人都應該培養的優點。而說真話是作為誠實的一種體現,因此我認為向同胞說真話是為人的美德。

針對公民之必要德性來講,一個社會的維繫誠實互信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因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建立必須要的前提就是互信,否則這段關係極為容易帶來傷害,就算政府也必須尊從信賴保護原則以維持人民對於政府的信賴,因為互信是互動的基礎,倘若我們今天都不必向同胞說真話,認為只要出於善意我們即可任意的偽造不實信息,那我們如何能判別誰說的是假話,在貿易時又如何能相信契約的另一方,又如何能信賴我們的政府?在沒有互信的基礎上我們的社會可能會陷入一種互相猜疑的狀態,如此一來社會中的諸多互動將會因為猜疑而停擺。

向同胞說假話,容許說謊的存在正是傷害社會中人與人互信的基礎,因為這種信賴的基礎不容許任何的損害,所以我認為向同胞說真話也是公民之必要德性。

2. 如果您準備為蘇格拉底申辯,您會向充滿敵意的同胞說什麼? 

在宣判處死蘇格拉底前敢問各位雅典城的同胞,何為雅典城的基礎?何為雅典城的驕傲?相信很多人都會回答我:民主,但在民主的制度下我們獲得了什麼?真正的自由?抑或者我們口中的民主只是美化的多數暴力?我相信言論自由屬於一種非常重要的權利,需要我們用生命去保障,不容許任何但侵害,因為言論自由是民主體制下非常重要的一環,若沒有了言論自由那我們不過是種多數暴力,我們心中所驕傲的民主也不過是種可悲的自大──因為那並不是自由。

現在看看我們正在做什麼?審判一位因為發表言論而被定位成邪說的老人?姑且不論他是否擁有智慧,回歸告訴的原由,他的言論對於任何人造成了侵害嗎?對整個城邦的安全有造成危害嗎?我想沒有,就算他想從信仰上顛覆雅典,我想他選錯了地方,因為我想我與在座各位的信仰並不是這麼容易被動搖的。既然沒有人會受到傷害我們又為何在這裡審判他?難道只是想表現出我們內心中的恐懼,告訴世人我們的信仰不堪一擊?我認為,我們不應為了一個不會造成危害的人與他的思想打破我們的傳統,破壞我們的民主,摧毀我們心中最驕傲的東西,因此我認為應當宣判蘇格拉底無罪。

3. 面對不義判決,公民應否繼續服從國家法律? 
面對不義判決,我認為應該服從,不論是從個人利益的角度抑或是守護國家法律的角度都可以得到相同的答案。從守護國家法律來講,法律是一種對於道德的最低限制,是一種人類的道德底線,不容許任何人越過底線。或許你會說:法律也是人訂的,不可能沒有疏失。或許法律上會有疏失,但我相信不能因為你認為法律是錯的,是不義,就任意的違反。因為法律給了我們一個評斷是非善惡的準則,一旦有人否認了它,代表我們整個社會的價值受到了挑戰,畢竟前述所說法律是一種最低的道德底線。因此就保護國家法律我認為對於不義判決也不應任意違反,因為這是整個社會共同的價值。

其次對於從個人利益出發,有種論調是:生命是不可回溯,因此我們應該以保護自己的生命為第一優先。但又有多少人在活在這個世界上時可以看透如果我逃獄而後來平反了,那社會會怎麼看我?不能否認歷史是由政府書寫,或說由當權者書寫,你一旦逃獄,你所犯下的事是否為誤判已經不重要,重點是你逃獄。你質疑了根據社會價值觀的判決,質疑了你整個國家甚至用錯誤的手段去抗爭,當抗爭手段錯誤,抗爭的事項已經不再重要因為所有的人會聚焦在:你逃獄了。而生命是否比一個平反的機會重要就看諸位心中的取捨了,在我看來與其保留生命留得罵名,躲躲藏藏活在世上,倒不如去爭取一個平反的機會。

不論是針對個人或是我們與國家間的共識,我都認為我們沒有動機去違反不義判決,因為所謂不義並沒有一個真正的界線,或許所謂不義只是將逃獄正當化的理由罷了,就算判決真的不義,我認為在利益跟原則的情況下,公民應當繼續服從國家法律,以期獲得對自己最有益的結果。

關鍵字:信賴保護原則、多數暴力、共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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