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日 星期三

關於蘇格拉底之死的提問(02112071)

1. 向同胞說真話是為人的美德也是公民之必要德性? 
       美德即美好的品德,是一種大衆所推崇的道德,我認為向同胞說真話是為人的美德。因爲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建立在互相信任的基礎上。但爲何在如今的社會,沒有多少人能做到呢?我想是因爲忠言逆耳,許多人不喜歡聽不想聽真話;假話聽起來舒服的多所以說真話的人越來越少!

   但是每說一句謊話,用無數的謊話去圓前面所撒的謊。就這樣,從一開始的迫不得已,到最後的滿嘴謊言。在這虛僞世界有多少人會保留著當初的純真因為當你習慣了的時候,有時真話反而無法說出口。在這個早已找不到真誠的年代說真話需要勇氣,不是每個人都像蘇格拉底一樣無私的。

   我認為向同胞說真話不是公民之必要德性。在表達意見的時候不分真話謊話,只分有利或利。因爲個人意見是利於自己的,說真話也不一定對社會有好處。


2. 如果您準備為蘇格拉底申辯,您會向充滿敵意的同胞說什麼? 
   親愛的同胞們,雅典難道不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城邦嗎?不是一個民主的社會嗎?我們的確是無知的,怎麼可以因爲蘇格拉底出了事實而恐懼、害怕他呢?如果我們現在處死了他,也不會改變我們是無知的事實!法律的懲罰需要符合罪行!他是無罪的!我們不能判他死刑。生命是無價的,沒有一個人可以輕易剝奪別人的生命!我們要以更公平公正的立場去審判這個案件!

3. 面對不義判決,公民應否繼續服從國家法律? 
  當我們享受着國家提供的福利時,就有服從國家法律的義務。但這並不是指面對不義判決時,要盲目順。法律是保障人民的利益,卻不會侵犯他人利益。但作出判決的是人,人是不可能做到絕對客觀的!如果判決的結果侵犯了人民的利益,我們怎麼可以繼續服從國家法律呢?所以人們應該行使權利以正當的手法例如:申訴、公投作法來維護自權益

   如果法律判決被人爲操控,那法律就不會公平公正了,人民只會受到壓迫。例如在周朝,周公所制定的法律就是“判例法”,即法律由貴族掌控。周公本意是好的,但他忘了不是每個貴族都像他一樣自律。結果,貴族們肆意地行使權力,謀奪私利。因爲這個制度就有問題 ,所以在春秋時期才會被漸漸地廢用。連二千多年前的人們都知道要反對不義判決如果現在我們不反對,那不就是倒退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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