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9日 星期日

關於蘇格拉底之死的提問 (02114255)

1.向同胞說真話是為人的美德也是公民之必要德性?

  在回答這問題前,我先用我的概念來闡述美德。
一般而言美德都是從大眾思維裡誕生出來的,言下之意,所謂美德是符合邊沁的功利主義所提及的--達到最大的善。
  
  
  
  就從這個面向看來,我可推得,所謂美德就是符合多數人認為"人類應當具備的善意"
  回到原題目,說真話是人應當具備的善,然而作為一個人,你能為達成這份善意犧牲多少?
  故此,我認為說真話確實是必要的德性,然而這份德性是可能需要犧牲的,然而德性與人性間的權重平衡,將決定真話的多寡。


2.如果您準備為蘇格拉底申辯,您會向充滿敵意的同胞說什麼?

  我們單就聽從一些人說,蘇格拉底腐蝕青年的異端惡人,就急著處死他?
我們今天若不審慎思考、不謹慎查清楚就處死他,那是否後人歷史上就認為,我們只是食古不化的人們?
我們不也深信邪不勝正的道理?
如果基於這個道理與思想,我們才是導正青年思想的正派,那麼我們何須懼怕一個人瘋言瘋語就腐敗青年思想?
  我們雅典,是自由與智慧的國度!
我們應當相信我們的青年不會受到腐敗,而不是急於讓一位我們認為是瘋子的人就地正法。


3.面對不義判決,公民應否繼續服從國家法律?
  這問題涉及惡法亦法與惡法非法的觀念,而我較認同惡法亦法
  從惡法亦法的觀念來看 
  司法,是需要有需要公信力。一個無法執行的法律,是沒有其價值的。
然而什麼是不義?什麼是不公平?在現在多元的價值觀下,我們如果無法清楚的假釋何謂惡,就無法解釋出惡法是什麼,更不用說解釋惡法執行的問題了。
  
  
 
  就我個人認為,應當服從。如果每個人都是選擇反抗,那麼司法的公信力是否還在?
是否會淪為會哭的小孩有糖吃,我認為這是有可能的,故此以服從法律為前提,若是你認為不公不義時,應當尋求正當的法律救濟,而非單純的不服從法律。
 
 
 
 
關鍵詞:最大的善、思想自由、惡法亦法、司法公信力
 
 
 
 
 

1 則留言:

  1.   哈特……不是,黃同學你好,這邊對你的想法提出一些見解,請多指教。

      如果依據功利主義,最大的利益應該是整體社會的利益,但是實際上決策價值觀應會受到掌權者的影響,所以我覺得要直接與大眾的利益連接在一起,可能會有實務上的落差。然後我看不出來你如何從「公眾的善」推到「說真話對公眾的善有益」這個結論,感覺有缺一段推論,後面的德性也不知從何推論來的。

      二三題的立論都不是很完整,都還有深究的空間。第三題的結論有點「請鬼拿藥單」的意味,我覺得如果把公民不服從這些東西放進去討論應該會更有趣。

    (題外話:引號是這個→「」,""是中國人用的引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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