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8日 星期六

關於蘇格拉底之死的提問(01115239)

1. 向同胞說真話是為人的美德也是公民之必要德性?


    以我的觀點來看,向同胞說真話是為人的美德,但不是公民之必要德性。首先我們先來界定為人和為公民的差別,為人是在和人相處時,最本質的狀態,在毫無利害關係的情況下,說真話讓我們感到舒服,是一種必然的方法。舉例來說:當今天有人向你問路,在不想害他和有另外企圖時,我們會和他說真話,因為這麼做會讓我們得到別人的讚賞,會使人和人之間的關係更加美好,所以在為人方面是一種美德,是一種純粹的感覺。但是今天身為公民時就不一樣了,公民是一種有別為人的純粹,他本身就帶有較多的社會性和利益性的成分,因為公民是參與整個民主機制的最初單位,身為公民,我們接觸的是複雜的公領域,是有許多高度社會性的政治參與,在這種情況下,說真話有時會影響到利益和關係,人性在利益和情感的糾葛下,往往會扭曲了人的純粹性,在社會的生存法則影響下,我們傾向說些假話來維護自身的利益,除非我們看待自己做人的本質,就像蘇格拉底一樣,是追尋自己的真理,是只照著自己的理想而生,但是我們不是少數的哲人,我們大多數的人就像小小的螺絲釘,在這複雜龐大的社會機器中運轉。因此我認為說真話對於是公民的我們來說,並不是必要的德性,因為在上述的因素下,說真話不利於公民這個身分的存在。

2. 如果您準備為蘇格拉底申辯,您會向充滿敵意的同胞說什麼?

    我會說同胞們,你們也許不喜歡蘇格拉底說的真話,也許你認為他的話如芒刺在背,令人感到不適,但我會和大家說這是我們的本質,我也會如此,但是為何我會為蘇格拉底申辯呢?
因為我知道他是獨特的人,他的觀點讓我們更加釐清我們的盲點,在身為人的這一部份,我們常常會被憤怒和利益蒙蔽了雙眼,我承認世人皆如此,但是我們就因此砸掉了一面可以讓我們知道自身缺點的鏡子,讓我們的生活難以再進步下去,我承認,殺了蘇格拉底,我們或許會感到短暫的快樂,就像春藥一樣,讓我們高興後,卻又沒有留下什麼。不願面對真相,相信不是討神所喜悅的,我們是如此渺小,蘇格拉底只是來提醒我們這件事而已,殺了他,我們將會自大到被神所遺棄。同胞們,放下憤怒,勇敢面對自己,努力地朝更進步更合乎神喜悅的道路前進吧!!!


3. 面對不義判決,公民應否繼續服從國家法律?

    我認為法律是死的,判決是活的,法律的本質是讓我們群眾的生活更加美好,是一種規範,讓我們知道自由生活下的界線是什麼。但是在產生法律後,會產生與日後生活情況不一樣的地方,法律是與時俱進的,所以我們才會修改法律。但是判決是活的,某方面來講,絕對達不到絕對中立客觀的原則,因為是人去判決的,人會隨著自我價值或是自我生長的脈絡而去判斷。而蘇格拉底,他始終堅信惡法亦法的理由是,因為我們相信了法律,當我破壞它時,它的本質就消散了。但是我持另一種觀點,即惡法非法,因為當法律的本質不在是為大眾建立界線時,是侵害我們身為人的權益時,法的本質已經消失了,我們對於它的信任也消失了。所以當我們面對不義判決,首先先檢視是法律本身的錯誤,還是判決時人的錯誤,身為公民當法律出現錯誤時我們應該要有一份改正的責任,以避免錯誤的法律繼續侵害我們的權益,而面對人為的因素時,我們要更加抗爭,以避免法律這件是被有心人利用,成為牟私利的工具,因為法的本質不能變為如此。


關鍵詞:人的純粹性、公民的複雜性、人的渺小、法的本質、惡法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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