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0日 星期三

霍布斯《利維坦》答覆(02114261)

1.    什麼是戰爭狀態? 
    人的本性就是自利的且對自己本身有優越感的。 當資源都平均分配的時候,大家都會甘心接受他們所被分配到的那份,在這種關係下的情勢會是很和平的。但是若當資源分配不平均就會產生爭奪,他們的目的是為了自我保全。但有些人的自我防衛會超出自我保全應當的範圍,已經侵犯到別人的權利,會造成這種情況就是因為沒有共同的權力約束大家,大家為了自保會推想出辦法也就是先發制人,往往會造成爭鬥。當沒有一個共同權力,就容易產生猜疑還有競爭以及榮譽之爭。這證明了在共同權利的約束下,人們便處在戰爭狀態了。
2.   戰爭狀態與戰爭是同義詞?
    我認為這戰爭狀態跟戰爭並不是同義詞。 戰爭狀態跟戰爭的差異在是不是實際的行為。前者屬於實際的行為,後者則否。霍布斯說:「戰爭的性質不在於實際的戰鬥,而在於整個沒有和平保障的時期中人們所共知的戰鬥意圖。」所以這代表戰爭只是個意識形態,並不是實際行為。這就是我認為他們所不同之處。
3.  身處其中的人們如何造出利維坦?
    人都是忌妒的且愛比較的,雖然人跟螞蟻一樣都是天生的政治動物,但由於人更會善用才智去探討什麼是公共利益,並且人的慾望無窮與螞蟻不同,螞蟻們有共同利益目標大家會一起往那方面努力。但人不一樣,人有許多慾望也有很多意見,當人們閒暇是便會開始批判執政者的表現。在這種情況下很容易造成衝突,所以開始出現信約但信約終究是人寫出來的,若是沒有權利加上武力,信約也不過是一張白紙。在這種情況下若大家都承服於一個人所做的任何決策,或是多數人達成一個集體共識並且大家都願意服從。
4.   什麼是利維坦?
     利維坦指的是全部人民都"甘心承服"於一個人或集體的意識,對內和平共處,對外攻擊敵人。就像是一個理想的國度,在這裡沒有什麼意見分歧也沒有什麼所謂的對執政者的不滿。因為大家全聽命於一個人,將大家所交託給他的權力用已約束整個國家,可以避免意見分歧而導致國家衝突內戰。

2 則留言:

  1. 請按「編輯文章」重新整理本篇作業排版,謝謝配合!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