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0日 星期三

霍布斯《利維坦》 (02114218)

霍布斯(Thomas Hobbes)《利維坦》(Leviathan):什麼是戰爭狀態?
根據霍布斯在《利維坦》中所述,戰爭狀態乃為人們在彼此不互信、相互猜忌時所處的,人人為求自保的戒備狀態。

戰爭狀態與戰爭是同義詞?
戰爭狀態與戰爭儘管義近,但並非完全的同義詞。戰爭指的是一個群體確實以武力和另一個群體發生的衝突現象,即我們所熟悉認知的以刀槍等武器,脅迫對方服從己方群體,亦或是奪走對方性命以獲取利益(如財產、土地、奴隸……等)的行為。而戰爭狀態儘管同樣為以武力脅迫為基礎,但未必真的爆發了衝突,而是處於一個時時刻刻擔心著會爆發衝突的狀態。長時間處於戰爭狀態將導致文明的崩壞,更精準的來說,乃為完全無法建構出文明,因為在彼此不互信的情況下,任何形式的分工便不可能完成,反而會因為人們天性的影響,即霍布斯於《利維坦》中所提到的「人類不斷競求榮譽和地位,而這些動物則不然。因之,人類之中便會由於這一原因而產生嫉妒和仇恨,最後發生戰爭。」(利維坦第十七章),導致戰爭。因此若要更為確切的訂定出戰爭狀態與戰爭之間的關聯性,我想應是戰爭狀態導致戰爭,而並非同義詞。

身處其中的人們如何造出利維坦?
身處於戰爭狀態的人們,由於冀望能夠擁有終生的安全保障,因此勢必要尋找他人的聯合,以確保己身不致於遭外人侵奪。維持安全感的人數並不在於「絕對人數」,而在與己方敵人相較之下的「相對人數」。因此少數人的聯合並不足以得到終生的安全保障,因為在少數人的情況下,己方的人數很容易遭對方超越,力量大小的平衡不易維持。而倘若聯合的群體極大,亦未必能夠提供足夠的生存安全感,因為群體內的人們未必能夠齊心抵禦外侮,很有可能因為彼此價值觀、認為重要的事物不同,而互相杯葛,最後化力量於無形,而在到了這樣的地步時,人們的群體將再度瓦解,回到人人相互為敵的戰爭狀態。因此,為了確保此一群體能夠確實的提供安全感,身處於其中的人們必須凝聚眾人之意志,限縮自身之權力,取出所有人公認的利益與價值觀,交付予一個眾人所認可的人、亦或是一個由多人組成的集體,以代表所有人的意志,行使於此群體內最高的權力。這樣一個凝聚眾人共同的利益與價值觀的意志,便不會有過多的意見分歧而導致組織分崩離析,同時亦可藉由此共同意志,制定出眾人可接受的最大公約數的規範,使眾人明白己身之權的極限,而不致於過度伸張自己的權力,導致侵犯了他人的權力(即不致於導致戰爭狀態)。

什麼是利維坦?

以上所述即為利維坦(Leviathan)──一個由眾人之分別意志與力量凝聚而成的共同意志。由於利維坦的誕生是建立在所有人之授權之下,因此它便能凌駕於所有個別意志之上,對內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以謀求和平,對外而能互相協助、抵禦外敵,結束令人們處於暴力死亡的恐懼和危險、生活孤獨貧困、卑污殘忍而短壽的戰爭狀態,使人們能夠互相協助以建構文明,隱惡而揚善,邁向希臘三哲人所期望的至善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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