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7日 星期三

答盧梭《社會契約論》提問(02114215)

Q: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社會契約Of Social Contract):為什麼締結社會契約會使每個人產生一種自力難以進行與完成的自我更新?為什麼從中造就出的共同體對人類幸福是不可或缺的?


1.盧梭認為當一個人擁有某一權力便會開始不受約束的依照自己的欲望而行使之,此況演變到最後就會形成暴政,而這也就是他所認為的自然狀態。在社會契約論第六章說明了社會契約是以「設計一種人類的集合體,以用集體力量來保障每一個加盟的個體和他的財產。在這一集體中,個體雖然和整體連繫在一起,但依然自由如初,只聽從自己的意志。」換言之,在締結契約前人們為了維護自身利益而使用暴力手段,但在締結契約後人們全然的投入社會整體,奉獻出自己的力量,而自己所奉獻的會在投身於社會的回饋所彌補,雖然失去某部分的自由但卻在有限制的社會中得到了不用擔心失去的真正自由。

2 則留言:

  1. 未交代什麼是「自我更新」及其緣由,另第二題未答。請重寫再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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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老師抱歉,回答以更新,感謝老師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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