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為什麼自然狀態不等於戰爭狀態?
洛克認為自然狀態下人人平等,沒有一個人享有多餘別人的權力,不應該存在從屬或受制關係,也沒有毀滅自身或他所占有的任何生物自由。由洛克主張可知自然狀態是個和平和諧的社會,大家以理性的自然法維持和諧平等。
戰爭狀態是當某人並不理性,他企圖為害別人的生存、奴役他人,造成人與人之間的敵對與猜忌、懷疑,不管是心理上還是外在的戰爭,這種狀態將破壞自然狀態下的和諧和平等。
可知,自然狀態和戰爭狀態是不同的、敵對的。
Q2: 眾人締結契約的目的?
眾人締結契約的目的是因為,雖然在自然狀態下人人平等、自由,但在這個狀態下,財產的享有非常不安全,因為人人都有自由掠奪他人財產。在此狀態下,沒有法律的保障,會經常處在恐懼、不安的情況,因為得時時提防他人對自己做出侵害的舉動、行為。當有糾紛發生時也沒有固定的標準判定對錯,將會帶來更多的糾紛。種種的漏洞使眾人締結契約,走向社會,以互相保護他們的生命、特權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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