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0日 星期三

霍布斯《利維坦》問題答覆(02114211)

1.     什麼是戰爭狀態?
  《利維坦》第十三章提到:「在沒有一個共同權力使大家攝服的時候,人們
便處在所謂的戰爭狀態之下。」
  最初,兩人因同時想要此物卻無法同時享有時,會發生摧毀、征服彼此之事。接著,兩方互相對抗,對彼此勢力猜忌懷疑,此時為保自身安全、利益,會採武力或機巧狡詐的方式作為先發制人的攻擊、征服。當有人沉浸於征服所得的權勢中,則會引來原先不願以侵略來擴張權力的人,也開始投入這樣的循環之中。
  在沒有一個共同權力使大家懾服的情況下,文中提到導致爭鬥的三個主要人性上的因素─競爭、猜疑和名譽,這樣的人性欲望,會使得此循環會不斷地繼續和擴大,也就是所謂的戰爭狀態,其強調的是以戰鬥進行爭奪的意圖。在戰爭狀態下沒有所謂的公正,因為沒有權力,就沒有法律。沒有法律,就沒有公平、公正。

2.     戰爭狀態與戰爭是同義詞?
  戰爭狀態與戰爭並非同義詞。戰爭狀態強調的是在沒有一個共同權力之下,人們因其種種欲望,進而產生爭鬥的意圖,並非其行動。文中提到戰爭的姿態是為由於掌權者間互相猜忌,在國土邊境上築碉堡、派邊防部隊並架設槍砲,不斷派間諜到鄰國刺探,可知戰爭是在有一個共同權力之下,基於自身利益所發動的戰鬥行為。

3.     身處其中的人們如何造出利維坦?
  如第十七章所提到,基於人們想要得到永久的安全保障,需要一個使大家畏懼、服從,並指導其行動以謀求共同利益的共同權力。人們相互訂立信約,放棄自己的權力,授權給某一個被大家承認的人或集體,承認其一切行為,形成一個共同權力,也就是所謂的國家。根據國家中每一個人的授權,他就能運用付託給他的權力與力量,通過其威懾組織大家的意志,對內謀求和平,對外互相幫助抗禦外敵。

4.     什麼是利維坦?
  利維坦的原意為巨獸,霍布斯將其比喻為強大的國家。誠如上題所說,人們為求其安全保障和共同利益等等,將自己的權力授權給某一人或某一集體,讓這一人或這一集體有強大的力量可以謀求和平、制止互相侵害、抗禦外敵、使人們脫離戰爭狀態,而形成了一個擁有共同權力的國家,也就是利維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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