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0日 星期三

《利維坦》問題回答(02114204)

Q:霍布斯(Thomas Hobbes)《利維坦》(Leviathan):1.什麼是戰爭狀態?2.戰爭狀態與戰爭是同義詞?3.身處其中的人們如何造出利維坦?4.什麼是利維坦?
A:
1. 國家未成立前,人為了求利、求安全、求名譽進行侵犯,不僅在戰鬥行動之中,還有利用戰鬥所進行爭奪被人普遍相信的時期,都是一種戰爭狀態。戰爭狀態會造成產業無法存在,人們不斷處於暴力死亡的恐懼中,出外旅行要帶武器結伴,就寢時要鎖門,在屋子裡要把箱子鎖起來,因此人的生活孤獨、貧困、卑污、殘忍而短壽,使人們如此彼此互相離異、易於互相侵犯摧毀。還會造成公正不公正無法存在,暴力與欺詐是兩種主要的美德,大家沒有財產,沒有統治權。在沒有一個共同權力使大家攝服的時候,人們便處在所謂的戰爭狀態之下。《霍布斯利維坦第13章論人類幸福與苦難的自然狀況》

2.戰爭狀態與戰爭並非同義詞。
戰爭之詞我認為是指因利益衝突或理念不合而產生的相爭打鬥的模式,目的是要解決事情的一種形式上的方法,而戰爭狀態在霍布斯的利維坦中是指1.所述。兩者的差別在於戰爭純粹只是一種形式上的解決方法,並未考慮到其所帶來的影響,而戰爭狀態是指更廣泛的意涵,包含了人民的心態、處境。

3.身處在戰爭狀態的人們,藉由指定一個人或一個由多人組成的集體來代表他們的人格,每一個人都承認授權於如此承當本身人格的人在有關公共和平或安全方面所採取的任何行為、或命令他人作出的行為,在這種行為中,大家都把自己的意志服從於他的意志,把自己的判斷服從於他的判斷,放下自己的權力,就產生了利維坦。《霍布斯利維坦第十七章論國家的成因、產生和定義

4.利維坦霍布斯認為即是活上帝的誕生,讓人民獲得安全與和平,根據大家的授權,能組織大家的意志,對內求和平,對外幫助抵禦外敵,利用互信契約的方法將他所認為最有利全體的方法實行,就是利維坦的工作,與現代社會的主權者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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