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0日 星期三

答《利維坦》提問(02114245)


霍布斯(Thomas Hobbes)《利維坦》(Leviathan):


1.什麼是戰爭狀態?
        根據〈利維坦13章〉,霍布斯寫道:「在沒有一個共同權力使大家攝服的時候,人們便處在所謂的戰爭狀態之下。」在自然狀況,共同權力和法律還沒出現之前,人們沒有標準可以依循,所以也沒有是非、公正、財產之分的問題,人與人的行為完全取決於自然欲望,因此每一個人對每個人會因為競爭(求利)、猜忌(自我保全)、榮譽(希望共處的人對自己的估價和自己對自己的估價相同)產生爭鬥,產業也無法穩定存在,這樣沒有和平保障且人人相互為敵的時期,就是戰爭狀態。

2.戰爭狀態與戰爭是同義詞?
      戰爭狀態與戰爭不是同義詞。霍布斯在〈利維坦13章〉提及國王或最高主權者因為具有獨立地位,始終是互相猜忌的,他們會拿著武器指向對方,在國土邊境上築碉堡、駐兵、設槍砲,派間諜到鄰國刺探,這是戰爭,與戰爭狀態不同的是人們會因為他們維持了產業,而不會出現如第1題所言因個人自由行動產生的狀況。
3.身處其中的人們如何造出利維坦?什麼是利維坦?
        利維坦是指人們有渴望和平安定生活的共同要求,每一個人將自己的權力授權給某一個人或一個由多人組成的集體,這個人或集體能把大家的意志化為一個意志,能把大家的人格統一為一個人格,大家則服從他的意志,服從他的判斷,霍布斯稱之為國家(城邦)
      戰爭狀態的出現是由於人類的激情以及沒有共同權力,若身處其中的人們能保持理性,以訂定信約、授權的方式建立使大家畏懼、服從、謀求共同利益的共同權力,就會造出利維坦,有了共同權力,不但能抵禦外來侵略,也能對內制止互相侵害。〈利維坦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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